点击上方 蓝字 关注我们
楚雄州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发展,依托气候资源、森林资源、林地资源和林阴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向大山要空间、向大山要潜力、向大山要效益,制定了全国首部促进林下经济发展专门立法、全国首部林下经济地方民族立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楚雄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探索“林地承包保育”“三产融合发展”“生产整链协同”“能人品牌带动”等模式,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价值实现路径。2023年,楚雄州林下经济实现产值398.03亿元,占林业总产值的95.85%,同比增长8.15%。
来源丨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编辑丨刘妍琳
审核丨寸明刚 李彦锟
©楚雄州融媒体中心
分享网站
副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