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成效
政策驱动激发了产地地方政府、生产企业、基地农户的积极性,第二产业融入**产业,也给产业振兴带动乡村振兴树立了新范式,中药材产地加工在规模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3.1.1 补齐短板,中药材产地加工能力逐步提升 链式发展是现代产业的显著特点。近年来,各地针对性推进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加快打造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中药产业乘势发展,产地加工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甘肃省依托中医药资源优势,坚持把中药材加工作为提高产业附加值、提升产业效益的重要环节,积极引进陇西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医药企业落地甘肃。2022年以来,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量达15万t,产值52亿元。全省中药材静态仓储能力达130万t,年交易量150万t,交易额超过260亿元。在黑龙江省,“寒地龙药”加工业稳步发展,全省中药生产企业145家,其中规模以上生产企业61家,中药企业年销售过亿元品种突破20个,2022年新增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39家,总数达212家,初加工能力达到36.8万t,初加工企业数和初加工能力分别是2018年的9倍、27倍。
3.1.2 共建共享,中药材产地加工模式更加优化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质量提升工程,取得积极成效。在中药材产地加工方面,磐安县通过“三个共享”(加工共享、仓库共享和检测共享)优化产地加工、仓储、检测模式,打造产地加工样板,建成了中药材“共享车间”15个,研发配置自动化生产流水线,共享清洗、浸润、净选、切片、干燥等加工环节,有效改变传统粗放加工模式损耗高、外观差、无标准等弊端,日处理中药材超过180 t。磐安县试点打造的“企业+基地+药农”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共享车间”产地趁鲜加工模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在全国推广实施。
3.1.3 信息引领,中药材产地加工向规范化发展 多地部署中药信息化工作,将中药产地加工环节包含在内,极大带动了中药产地加工质量保障与质量提升意识。例如,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药信息化追溯工作的通知》,将全省中药生产企业的鲜切药材、中药饮片纳入云南省重要产品进行追溯,逐步实现中药生产企业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全覆盖。鲜切药材作为药材的先行示范,为后续所有药材覆盖推广质量追溯体系减轻阻力。
3.1.4 深入“三农”,中药材产地加工带动乡村振兴新范式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北张镇努力打造中药材生产加工强镇,推进中药材由种植向初加工和产、供、储、销全链条发展。北张镇以北杜坞村为中心,共有60余户中药材加工户,主要加工产品为青翘、半夏、酸枣核、黄芩等,2022年交易额达13.97亿元,是晋南地区**的中药材销售集散地。山西荣利发中药材有限公司依托北张镇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专业从事道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市场营销、产地代加工、产地标准化仓储等业务,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了当地90余村、200余户村民参与到中药材产业发展当中,促进了乡村振兴。
3.2 问题
3.2.1 中药材产地加工针对性支持政策相对较少 与农产品相比,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中药材产地加工环节针对性支持政策相对较少。国家层面历来重视农产品加工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农产品加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例如,2016年12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中制定了专项产业政策支持其高质量发展。2019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在政策支持下,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状况明显改善。由此可见,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政策密集,政府投资规模庞大。我国中药材品种多、产区分散、产能和产值低,从国家和地方政策分析可以看出,中药材产地加工相关支持政策分散在中医药产业相关的各类政策文件当中,支持力度较弱、方式单一,对产业发展推动力度较有限。
3.2.2 可趁鲜加工品种有限,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中国药典》2020年版允许中药材趁鲜切制的药材共70种,24个省份共发布趁鲜切制药材182种(去掉重复品种),与《中国药典》2020年版收载中药材593种(单列饮片数23种,药材和饮片合计616种)、常用中药材400种相比,纳入可趁鲜切制目录的中药材品种较少,不利于**限度发挥中药材产地加工在降本增效方面优势,也不利于推动产地加工资源聚集。在中药材产地加工标准体系方面,主要包括加工技术规程、质量评价体系和质量标准。一方面,标准体系还不完善,经检索,在“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的中药材产地加工地方标准有132个,涉及药材79种,远不能满足实际药材产地加工的标准需求;另一方面,同种药材在不同产地的加工方法各有特点,存在加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这为产业下游中药饮片及中成药生产埋下质量隐患,也增加了质量监管的难度。
3.2.3 技术研发不深入,机械化水平较低 目前,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研究集中在加工工艺、不同加工方法比较、加工对药材质量和药效影响等,对加工过程中有效物质内在变化规律、传统加工科学内涵阐释、加工参数细化、产地加工与饮片炮制一体化深入探索方面还有待加强。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我国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70%以上,基本实现机械化。与农产品加工机械化现状和规划目标相比,中药材产地加工机械化水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加工设备种类和数量仍不能满足规模化生产需求,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智能化水平较低,有些设备的适用性和普及率低,部分特殊中药材的加工设备还存在空白,初加工机械产、学、研、推、用一体化机制也亟待建立。
3.2.4 散户加工卫生硬件条件有待改善,加工企业降本增效难 中药材产地加工主体包括企业、合作社和农户,调研发现,合作社和农户的产地加工卫生硬件条件较差、设施设备投入少,主要为人工净制、分档、去皮、晾晒等,劳动强度大,生产随意,为药材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带来压力和隐患。产地加工企业常配备清洗、干燥、切制、分级等加工设备,制定了相关质量管理体系,但存在投入大、利润率较低、加工设备生产淡季利用率低的问题,提质增效成为加工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